(三)规范银行卡市场竞争秩序。按照“政府推动、行业自律、市场竞争”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市场发展机制,通过人民银行业务协调会议、机构联席会议、行业发展公约等形式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银行卡产业建设。
(四)逐步提高持卡消费交易占比。扩大银行卡宣传和普及,引导和培育正确的持卡消费意识,鼓励刷卡消费行为。到2010年末,全市银行卡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丰富银行卡品种,完善产品功能
1、稳步发展信用卡。进一步完善借记卡功能,提升借记卡服务质量,促进借记卡发展。在有效防范信用卡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客户群体细分,着力发行具有鲜明特色的主题卡、联名卡等卡种,稳步发展信用卡。
2、积极推广银联标准公务卡。按照《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要求,各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以减少现金流转,提高结算效率,加强财政监管力度。
3、拓展银行卡使用空间和应用领域。在完善银行卡功能的基础上,推动银行卡和行业应用的有机结合,促进以银行卡为介质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固定电话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的快速发展。
(二)强化措施,扩大银行卡业务量
1、大力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
2008年末全市特约商户数量达到250户以上,POS终端达到350台,交易量达到3亿元;
2009年末实现全市特约商户数量达到450户以上,POS终端超过650台,交易量5亿元;
2010年末,全市特约商户数量达到600户以上, POS终端达到900台,交易量8亿元。
2、扩大银行卡受理覆盖范围。
宾馆酒店、餐饮类行业:2009年末,星级以上宾馆全部能够受理银行卡;年营业额在200万元以上或营业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能够受理银行卡;2010年末,全国性连锁酒店全部能够受理银行卡;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能够受理银行卡。
规模以上的专业批发市场(年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2008年末,10%能够受理银行卡;2009年末,30%能够受理银行卡;2010年末,50%能够受理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