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8〕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117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全民节能意识
近年来,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和省、市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节能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浪费能源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如汽车消费追求大排量,住房消费追求大面积,装修装饰追求豪华,大量使用一次性用品,产品过度包装等,不仅造成需求的不合理增长,而且加剧了能源供应紧张状况,加重了环境污染,助长了不良风气。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全市人民的文明素质。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广泛动员全民节能,把节能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二、全民节能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各区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都要参加一次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二)每周少开一天车。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倡导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
(四)减少电梯使用。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