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组由省公安厅带队,省煤炭局、省安监局参加,赴铜川市进行督查;
第四组由省煤炭局带队,陕西煤监局、省工交办参加,赴渭南市进行督查;
第五组由省建设厅带队,省国土资源厅、省质监局参加,赴商洛市进行督查;
第六组由省国土资源厅带队,省国资委、陕西煤监局参加,赴榆林市进行督查;
第七组由省交通厅带队,省国防科工委、省安监局参加,赴安康市进行督查;
第八组由省工交办带队,省交通厅、省中小企业局参加,赴延安市进行督查;
第九组由省质监局带队,省建设厅、省信息产业厅参加,赴汉中市进行督查;
第十组由省国防科工委带队,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参加,赴咸阳市、杨凌示范区进行督查。
三、检查、督查要求
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和强化行政问责,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这次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深入实际和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要害部位、关键场所要走到、看到、问到、查到,确保万无一失;省级10个综合督查组的牵头单位要抽调现职厅局级领导带队,严格实施督查,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检查和督查工作方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责任、有时限。按照全面细致、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落实责任的要求,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特别是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及节日期间、春运期间群众或旅客容易集结的各类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格责任,狠抓落实。要切实强化各级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要坚持领导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亲自过问、彻底排查治理;要按照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力、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监管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确保冬季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