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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新疆鉴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喀纳斯鉴苑山庄扩建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新疆鉴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喀纳斯鉴苑山庄扩建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新林资字〔2008〕605号)


阿勒泰地区林业局:

  你局《关于新疆鉴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喀纳斯鉴苑山庄扩建工程占用林地的请示》(阿地林资字〔2008〕78号)收悉。批复如下:

  新疆鉴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喀纳斯鉴苑山庄扩建工程项目,是经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地发改备案〔2007〕10号)备案批准的项目,因扩建工程堆料场等建设设施需临时占用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有特种用途林地0.07公顷,地类为有林地(林中空地)。喀纳斯鉴苑山庄扩建工程项目,位于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科学实验区,经自治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用地单位与被用地单位签订了补偿协议并交纳了森林植被恢复费,编制了工程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现场调查报告。该工程占用林地手续齐全,我厅同意该工程临时占用林地0.0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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