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夏季防汛除涝工程建设会战先进县区的通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夏季防汛除涝工程建设会战先进县区的通报
(菏政字〔2008〕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6月18日至27日,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10天的防汛除涝工程建设大会战。会战期间,各县区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狠抓工程进度,圆满完成了防汛除涝工程建设任务。会战工程全市累计完成投入9074.8万元,清淤疏浚田间沟渠、中小河道1629条,共2270.5公里;埋设涵管22.4公里,完成土方2258.9万方。为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市政府决定对县区防汛除涝工作综合考核得分前三名的成武县、东明县和牡丹区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奖励20万、15万和10万元人民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