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8〕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菏泽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现就我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强化社会监督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通过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原则。
1.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3.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4.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二、评议范围
政风行风评议的对象是政府组成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中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68个部门(及部分下属单位)和单位。按照职能性质相近、以主要职能为主的原则,分为以下三类:
(一)经济和社会管理类: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民委(宗教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局、外经贸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国资委、贸易办、体育局、统计局、林业局、畜牧局、粮食局、人行等21个部门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