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加强近期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长教通[2008]17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今年以来,国内部分地区陆续发生数起校园及周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事故,尤其是近期,长沙市连续出现阴雨天气,降水量较大,易造成学校及周边建筑物、挡土墙、护坡、围墙等设施受损,产生安全隐患,严重时甚至可能产生开裂、倒塌等安全事故,为确保师生安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各学校(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班子,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专人,形成制度,以对师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制订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排查责任,检查的重点是:校内的建筑物(包括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学生宿舍、厕所等)、围墙、挡土墙、护坡、水井、水池、走道栏杆、供水、供电、燃气设施等,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并对校内下水道、留泥井、屋面天沟、雨水管等排水设施进行一次疏通清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清除隐患,确保安全。
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全体师生开展防范安全事故教育的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实践演练,做好预案,使广大师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避险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