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的通知
(长教通[2008]203号 )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根据2008学年度校历安排,本学期将于2009年元月9日前结束期末考试,2009年1月10日起全市中小学统一放寒假。为了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与活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校应在近期召开专题行政会议,对期末的复习、考试和假期活动等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精心安排,并对全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二、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工作。要控制好各年级、各学科期末考试的命题难度,考试题目不能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严禁出偏题、怪题、难题。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学校要严肃考试纪律,以考风建设促进学风建设。
三、公正、客观地做好学生的学期评价工作。严禁公布学生排名并以排名奖罚教师和学生。小学生学业成绩评价一律实行等级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多方面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捕捉学生的闪光点,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学校和班级要对照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认真指导初中学生收集整理学习过程的成长信息,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的自评工作,并在期末将信息及时输入市教育局统一编制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软件,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实际,保障评价真正起到促进学生发展的目的。高中学校要根据《长沙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暂行)》(长教通[2007]161号)的要求,指导和收集新课程改革年级学生学期素质评价表、学生出勤考查表和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材料,建立好学生成长纪录袋,并将每一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形成电子表和纸制表格;要根据《长沙市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实施办法(暂行)》(长教通[2007]162号)的要求,做好各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四、控制作业总量。学校要统筹各学科教师作业布置,保证学生假期充分休息。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高中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每天1个半小时和2小时之内。所有年级作业总量控制在假期的三分之二天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