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政务值班。做好政务值班是确保政令畅通、及时处理各项行政事务尤其是突发环境事件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地环保部门办公室要根据省政府有关政务值班工作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务值班工作。
完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为本系统熟悉业务的正式干部职工,不得安排临时工、保安等非正式职工代班。规范处理各类值班事务尤其是突发环境事件和投诉。实行局领导带班、专人或轮流24小时值班。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责任。
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务必在值班室值班,并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不得使用座机转移呼叫,不得脱岗、串岗,不得出现空岗,要第一时间接听来电,认真处理值班事务,对事务询问要耐心细致地予以答复,对群众投诉要认真记录并予以处理。
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值班人员掌握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能、相关法律知识、值班时可能遇到的问题及相应的处理程序,促使值班人员熟悉业务、了解情况、快速反应。
保证联系畅通。值班电话、传真机要处于正常状态,带班局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值班日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各地环保部门领导及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电话号码有变化的,应及时告知省局办公室或有关人员。
强化检查督办。带班局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应经常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杜绝值班人员脱岗、离岗和怠岗,防止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并避免不按规定处理值班事务。
及时报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各地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按省政府要求,在事件发生(发现)后,地方环保部门要立即向省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属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除特殊情况外,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上报。对事件发展和可能衍生情况要及时续报,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不得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不按规定及时报送和迟报、漏报、瞒报现象。信息报送内容要客观真实、简明扼要、表达准确、文字精炼,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或建议等。
请各地环保部门办公室于10月15日前将24小时值班电话和传真号码告知省局办公室。
四、按要求报送政务信息。政务信息工作是推动科学决策、畅通上下联系的必要手段,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环保部门办公室要始终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报送信息,促使信息来源更广、质量更高、报送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