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加强全省环保系统
办公室有关工作的意见
(鄂环发[2008]4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全省环保系统办公室工作,促使办公室充分发挥作用,促进机关高效正常有序运转,更好地服务环保中心工作,现就进一步规范全省环保系统办公室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并落实机关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是促进机关高效、规范、有序运转的基础和保障。各地环保部门办公室要把完善并切实落实机关管理制度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用制度管人管事。
健全机关管理制度。要制定和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政务值班、政务信息报送、档案管理、公文处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使各项机关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做到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组织实施机关管理制度。要将机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本单位内部责任目标,严格进行考核,实行平时不良记录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机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带头执行机关管理制度,推动机关管理制度在全局的全面实施。
二、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是省局落实省政府责任目标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为明确责任、深入推进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办公室要发挥协调督办作用,认真组织抓好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落实目标任务。省局于2008年上半年以文件下达形式明确各地环保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地方环保部门办公室要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落实到岗、到人,明确责任,并采取激励等措施,确保2008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健全管理制度。把建立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作为加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工作来抓,建立目标责任制管理例会制度、目标执行进展情况通报制度、重要工作督办制度等,用制度来管理并推进目标责任制工作。
实行动态管理。对目标责任制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做好目标责任制实施过程中的督促检查、资料收集等工作;平时做好不良记录,并注重督促整改;把平时的动态管理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严格内部考评。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机关内部和局属单位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对工作目标特别是重点工作目标完成不力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表彰资格;对完成工作目标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