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宁夏拍卖行业整顿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二阶段,集中学习。从6月6日到7月20日,由自治区商务厅、宁夏拍卖行业协会组织拍卖从业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师执业管理的规定。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从7月21日到8月20日,由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我区已设立的拍卖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逐户进行清理审查。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坚决取缔。
  二、整顿规范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拍卖行业整顿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马 夫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副组长:张 秀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武晓平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孟宪栋  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
      冯忠刚  自治区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处长
  (二)清理整顿拍卖行业不规范行为
  1、对从业人员、拍卖师人数不符合要求的拍卖企业,聘用非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拍卖企业,聘用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金融机构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本企业的专职、兼职业务人员的拍卖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2、对注册拍卖师是公务员的建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注销其拍卖师资格。
  3、对存在不正当竞争、违规经营、虚假宣传、超越范围、超资质承办拍卖业务行为的拍卖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依法取缔。
  4、对存在侵吞、挪用或非法扣压应支付委托人的拍卖价款等违法行为的拍卖企业,依法取缔。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