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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城区公厕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城区公厕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城区公厕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玉林城区公厕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玉林市城区公共厕所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市民的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自治区清洁办《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桂建城乡清洁〔2007〕2号)文件精神,结合玉林市城区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玉林市公厕建设和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陈昭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韩汝和  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局长
  成 员:刘靖森  市建规委副主任、市规划局局长
      王 祥  市建规委副主任
      梁武恕  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欧盛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永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唐善林  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爱卫办主任
      李 雄  市工商局副局长
      梁 森  市市环卫处主任
  二、城区公厕的规划建设原则和措施
  根据自治区要求,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为契机,结合玉林城区实际情况和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的原则进行公厕规划和建设,采用“近期改建一批、开放一批、放置一批,远期新建一批”的方式加快城区公厕建设步伐,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问题,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改建一批”。对危房公厕,由财政拨款进行改造,提高公厕的安全和档次。二是“开放一批”。多渠道增加公厕,发动临街单位厕所对社会开放。三是“放置一批”。对因公厕布局不合理,公园和广场等公共场所公厕少,大型集会和活动造成的入厕难,通过放置移动公厕解决。充分利用原已购买的流动厕所,平时把流动厕所分布到城区各处,遇重大活动时再把流动厕所集中到活动场所。四是“新建一批”。针对城区公厕数量不足,通过加强规划配套建设,选址新建公厕。五是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体系,落实财政建设管理资金,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公厕。
  三、工作目标
  (一)2008至2009年,玉林城区改建危房公厕4座、开放公厕132座,解决市民入厕难问题。
  1、改建危房公厕4座,分两年完成,每年改建2座(详见附件2)。
  2、具备开放条件(蹲位不少于3个)的临街商场、超市、宾馆、酒店、车站、医院、加油站等服务单位和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公厕对社会开放132处(详见附件3)。
  (二)根据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在玉林城区主干道选址建设公厕13座。
  四、资金筹措
  (一)环卫公厕建设资金筹措
  1、改建4座危房公厕,共需178.5万元,资金由市财政分安排。
  2、城区主干道规划建设13座公厕,按项目建设基本程序立项,所需建设资金另行专题研究解决。
  (二)其他公厕建设管理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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