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城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其它有防汛任务的部门或单位:按照本部门防汛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4.玉州区政府:按照预案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突发洪涝灾害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三、Ⅱ级响应
  (一)启动条件
  1.城区及其上游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低于250毫米;城区出现重大内涝灾情。
  2.城区一条主河流(南流江、清湾江)发生大洪水或两条主河流同时发生较大洪水;
  3.上游中型水库出险或小(一)型水库预计出现超校核水位洪水可能发生垮坝等严重情况,直接危及城区安全;
  响应级别为Ⅱ级,用橙色表示。
  (二)响应行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①督促和检查各级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②接到灾情险情报告,立即上报市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1小时内派出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到抗洪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2小时内向市政府、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抢险情况;③密切和当地驻军、武警联系,适时调动应急抢险队伍投入抗洪抢险。
  2.市防汛办公室:①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②检查玉州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防汛预案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③督促各级有关部门对堤防险工险段落实专人监测,对居住在危房、低洼地和危险区的人员要立即组织转移;④按到灾情险情报告立即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汇报,同时上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⑤适时调动专业抢险队伍投入抗洪抢险。
  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其它有防汛任务的部门或单位:按照本部门防汛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5.玉州区政府:①负责对辖区内突发洪涝灾害进行先期应急处置,适时调动基本抢险队伍投入抗洪抢险;②及时将抢险救灾情况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Ⅰ级响应
  (一)启动条件
  1. 城区及其上游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城区出现特大内涝灾情。
  2.城区一条主河流(南流江、清湾江)发生特大洪水或两条主河流同时发生大洪水;
  3.上游中型水库出险或预计出现超校核水位洪水,可能发生垮坝等严重险情,直接危及城区安全;
  响应级别为Ⅰ级,用红色表示。
  (二)响应行动
  由市长主持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宣布玉林市城区进入紧急防汛状态:
  1.市政府:①启动响应后,1小时内派出由副市长带队的现场抢险指挥组,赶赴灾区第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②号召灾区人民全面行动起来,奋起抗洪救灾。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①报请市政府批准发布紧急防汛动员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有关规定,动用社会资源投入防汛抢险;②督促和检查各级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③接到灾情、险情报告,立即报告市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④在1小时内派出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到抗洪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2小时内向市政府、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抢险情况;⑤密切和当地驻军、武警联系,及时调动机动抢险队伍投入抗洪抢险,必要时向自治区请求支援;⑥以专报、快报形式向全市通报情况。
  3.市防汛办公室:①加强值班;②督促玉州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落实好各项防汛措施;③督促各级有关部门对堤防险工险段落实专人监测,对居住在危房、低洼地和危险区的人员要立即组织转移;④紧急调拨防汛抢险物资支援灾区抗洪救灾;⑤全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抗洪抢险。
  4.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其它有防汛任务的部门或单位:按照本部门防汛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6.玉州区政府:全力调动社会各方面物资力量投入抗洪抢险。

第五章 城区内涝应急方案及措施

  一、城区排涝应急方案
  市市政市容局牵头负责城区的排涝工作,开发园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玉林市城区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预案、发出应急响应通知后,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启动部门洪水调度或防洪排涝应急预案。
  二、人员财产转移方案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