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物价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省各地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物价工作情况的报告
(黑价宏字〔2008〕265号)
省委、省政府、省纪检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控物价的要求和部署,9月10日至20日分别由省物价局领导带队,省物价局、纠风办、工商局和公安厅联合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省13个地市及垦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稳定物价工作进行了检查。工作中检查组听取地方政府汇报,召开有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查看佐证材料,巡查市场,与地方政府领导交换意见,全面了解各地整顿市场秩序、稳控物价的工作情况,共计召开座谈会26次,走访医院、学校、药店64家,查看超市、农贸市场、百货商场80余家。从检查情况看,目前我省价格总水平已在高位趋稳并缓慢回落,各地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群众的消费心理和预期基本正常,社会秩序稳定。8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个百分点;1-8月份累计上涨7.4%,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合力监管
按照年初栗战书省长提出的在我省保证不发生某一些、某一类重要生活必需品严重脱销或者较长时间短缺现象,保证不发生某一些、某一类重要商品的“抢购风”,保证不在全国率先开市场物价大面积上涨的先河的重要指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场监管、稳控物价工作,普遍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物价、工商、质监、商务、粮食、公安、纠风等部门参加的稳定物价工作领导小组,各地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市场监管、稳控物价工作,并亲自带队检查市场物价、供应、商品储备等情况。各相关部门强化职能,发挥合力监管作用,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稳控物价的决策部署,形成了领导有力、组织落实、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不断强化政府价格调控手段
一是认真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各地及时出台和实施了对粮油肉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强化了对放开的重要商品价格监管手段。全省对11个生产企业的6个品种实施了提价申报制度,对419个企业5类商品实施了调价备案制度。截至目前共责令改正有异议的调价备案43批次,驳回生产企业提价申报1次,有效地控制了实施干预品种价格的不合理上涨。二是组织货源,增加储备和有效供应。今年以来,各地政府积极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通过落实生猪规模场补贴、开展能繁母猪保险、落实青贮窖和大型机械补贴政策等措施,努力改善生产条件,增强自给能力,巩固和发展粮食、肉蛋禽生产。同时,各地还积极筹措重要商品储备资金,扩大储备规模,增加猪肉、面粉、食用油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储备,有效保证了市场供应。三是严格控制政府调价项目出台。各地能够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严格控制政府调价项目的规定,从严控制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调整,稳定教育、医疗服务等收费,有效防止了集中提价推动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