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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8〕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目前冬季已至,天气转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全市各地已进入火灾多发期。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建筑耐火等级低、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冬季也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集中的时期,各类庆祝活动多,人流、物流相对集中,是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全市冬季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冬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不懈狠抓预防,竭尽全力消除隐患,全力打好冬防战役,确保火灾形势稳定。要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周密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扎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实现火灾起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降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确责任,健全和完善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各级政府要迅速行动起来,对冬防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健全和完善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冬防工作责任网络,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各县区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当地公安、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安监、消防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尤其是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部门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责任。当前,各级政府要组织城建、市政等部门对消防水源设施进行全面的普查、保养和维修,保证灭火用水。同时,要依法督促社会单位集中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整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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