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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民生八大工程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家庭生殖健康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市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和增进家庭幸福为出发点,坚持健康检查与科普宣传相结合,积极稳妥地开展以生殖道感染为重点的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切实提高生殖健康水平,为构建和谐延安创建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上的安排部署,全市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分两批实施,以县区为单位,计划用两年时间对全市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第一批为延川、宝塔、富县、子长、洛川5个县区,从2008年7月开始,至2009年6月底完成;第二批为宜川、黄龙、黄陵、甘泉、安塞、延长、志丹、吴起8个县,从2009年1月启动,至当年底完成。各项目县应查对象的受检率要达到80%以上。所有接受检查的妇女都要建立电子档案,通过建立技术服务信息平台,使接受检查的妇女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三、检查对象、方法及范围
  采用物理检查、电子阴道镜、B超检查、乳腺诊断仪及流动服务车载设备,对农村20岁以上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道和乳腺疾病的检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为40岁以上的育龄妇女进行子宫颈癌的筛查。
  四、检查程序和要求
  查病地点设在乡镇(街道办)计生服务站,也可在条件较好的村服务室。程序和要求是:
  (一)宣传先导,知情同意
  以宣传为先导,把科普宣传贯穿项目的始终。项目实施前要印制宣传彩页,采取各种形式,由基层计生干部预先宣传告知群众免费检查的内容、查病的范围、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相关政策等,使群众知情同意、自愿参与,不能强制群众接受检查。
  (二)健康教育,规范操作
  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观看VCD系列专题片及科普知识宣传栏,请妇科专家讲解生殖道感染疾病的临床表现、病因、危害、预防与治疗措施等。凡参与检查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医师以上职称。检查要规范操作,诊断要准确,档案资料书写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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