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建设工程杆线迁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114号)
富县、宜川、洛川、黄龙县人民政府,各杆线产权单位:
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建设工程是国家和陕西省重点工程,是延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大工程”之一。目前该工程试验段建设进展顺利,将于近期全线开工。为进一步加快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建设杆线迁改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就杆线迁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杆线迁改工作,由所涉及的杆线单位自行组织迁移,迁移后的杆线不能影响高速公路正常施工,且各项技术指标必须符合高速公路安全通行要求。
二、杆线迁改方案由各杆线单位调查确定,经市、县协调办、建设单位现场核查后,按实际迁改里程由市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建设征迁协调办公室与各杆线单位签订迁改协议,并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
三、杆线迁改补助标准:
1、电力0.4KV以下杆线3-6万元/公里;
2、电力10KV杆线5-7万元/公里;
3、电力35KV杆线8-12万元/公里;
4、变压器1万元/台;
5、移动、联通、广电杆线3万元/公里;
6、电信单缆3万元/公里,每增加一缆增加1万元/公里;
7、地埋光缆6万元/公里。
以上补助标准包含杆线迁改工作所涉及的各种费用。
四、杆线迁改完成时限:各杆线单位务必于2008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红线内所有杆线迁改工作。
五、杆线迁改占地及青赔,按照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各杆线单位给予补偿。
六、市、县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建设征迁协调办公室要全力支持、配合杆线单位做好杆线迁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迁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迁改工作顺利进行。
七、各杆线单位要从全市大局出发,全力支持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建设,加强领导,落实人员,立即开展迁改工作,确保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杆线迁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