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131号)
各科、室、队、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东楼事务服务中心:
《延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规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延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规则(试行)
为了切实做好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加快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转,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工作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总值班室工作职责
(一)总值班室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报送、机要收发、市民热线、信访协调、接待联络和综合服务等工作职责,具有沟通上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职能作用,肩负着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群众的重要使命,围绕“一流科室、一流形象、一流标准、一流水平”的奋斗目标,树立阳光、务实、规范、高效的科室形象。
(二)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守,保证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与陕西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省属各部门、兄弟市区和市内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联络畅通。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它业务部门值守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负责全市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的来宾接待联系工作。
(五)负责市民热线的接听、登记、拟办、督办、回复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日常政务活动的联络工作。
(七)负责安排市政府办公室节假日值班和防汛值班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传真文件的接收和转发工作。
(九)负责编发《值班要情》、《来客通报》,提出由本科室办理的文电或事务的拟办意见。
(十)负责完成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条 值班安排和要求
(一)值班工作实行干部轮换值班制,设正副班和机动班。正班负责处理当班期内所有事项,副班协助正班工作。除正副班外,其他人员均为机动班,遇有重要接待或重大、紧急情况,必须随叫随到。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制度,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工作认真细致、注重质量、讲求效率、热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