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工作分工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其他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刘亚那秘书长 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处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工作。协助联系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李志春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处理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处理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土地收储中心、市土地执法监察支队、市统征办、市拆迁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延安热电厂、延安城投公司、延安宾馆、北京办事处、西安办事处、厦门办事处的工作。负责办公室保密工作。分管办公室建设科、财务科、老干所。
王立新副秘书长 协助处理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防办、市法制办、市纠风办、市方志办、市信息办、市经研中心、市行政审批管理处的工作。协助联系市编办、市档案局、市安全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无线电管理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延安军分区、驻延部队、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延安火车站、延安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分管办公室发展科、决策咨询办。
曹世斌副秘书长 协助处理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广电局(含市广播电视台)、市教育督导室、市爱卫办、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杨凌农高会、公祭黄帝陵方面的工作。协助联系延安大学、市药监局、市盐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分管办公室文教科。
严 明副秘书长 协助处理市发改委(含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市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100万吨乙烯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旅游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文物局(市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市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节能降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方面的工作。协助联系市工商局、市个协、市消协、市贸促会、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延安调查队、延安银监分局、人行延安市分行、中行延安市分行、工行延安市分行、建行延安市分行、农行延安市分行、农发行延安市分行,各保险分公司。分管办公室社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