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各部门要在近期对本辖区、本部门应急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领导要全面掌握应急资源配置情况。要落实责任,加强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要根据演练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保障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切实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打击“三非”专项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打击“三非”专项行动工作是今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核心工作任务,是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市各级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尤其是“5·12”地震灾害,不仅给我市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造成了许多企业厂房等建筑构筑物、设备设施受损,交通、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损坏,形成了许多新的重大安全隐患,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然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行业、部分县区和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一些潜在隐患没被排查出来,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监管工作不规范,重大隐患治理资金缺口较大等问题。同时,在隐患问题没有完全排查清楚、治理措施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单位为了弥补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存在着超能力、超规模、超定员生产的趋势和冲动。部分企业安全欠帐大,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灾后重建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是当前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的不利因素。针对这些问题,全市各级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打击“三非”专项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督促、再检查,尽最大努力将可能影响安全生产平稳态势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出来,逐一落实重大隐患的治理责任、治理期限、治理资金和治理方案,使这些重大隐患尽快得到有效治理。要建立健全和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定期监督检查、定期工作通报、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建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好转。要认真宣传贯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督促企业单位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