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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省关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有关问题和改革措施的意见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中省灾后重建优惠政策贯彻落实部门分工表

优惠政策

贯彻落实部门分工

财政支持政策

1.倒塌毁损农民住房恢复重建。

市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倒塌毁损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

市城建管理局

3.学校、医院、社会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市发改委、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

4.农业、工商企业恢复生产和重建。

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经委、国土局、工商局、旅游局、乡企局

5.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市城建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国土局

6.对在校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费,高中阶段给予补助。

市教育局

税收

政策

1.促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市国税局

2.减轻个人税收负担。

市地税局

3.支持受灾地区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物等恢复重建。

市地税局、财政局、国土局

4.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市国税局、地税局

5.促进就业。

市地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1.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

市地税局

2.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市规划局、卫生局、水利局、环保局

金融

政策

 

市银监局、人行汉中中心支行、驻汉各金融机构

土地

政策

1.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收入。

市国土局、发改委、规划局

2.划拨土地。

3.降低地价。

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政策

1.加大就业援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乡企局和相关金融机构

2.保障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保障受灾困难人员基本生活。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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