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项目的争跑力度。除中省《意见》中已明确补助给我市农民住房的资金外,大部分资金还要靠项目投资予以支持。一是积极向中省上报一些大项目和基础性项目。农业上,要围绕“三个六”主导产业发展,积极上报重建项目;工业上要积极向省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我市以及宁强、略阳和勉县灾后工业布局和产业调整规划,并积极争取银行贷款和政府贴息补助;交通、商贸、旅游等相关部门要根据灾情实际,着眼长远发展,上报争取支持的项目。二是抓好已上报项目的跟踪衔接。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出击,与中省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了解项目审批过程和主要环节,注重衔接汇报,攻克各种难关,加快项目审批核准步伐。三是要加快中省已审批项目的资金争取工作和施工进度,增强重建项目和发展项目的连接性、互动性和一致性,加快恢复重建步伐。
(三)加大政策的争取力度。从中省《意见》的支持政策看,有些行业、部门支持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市级相关部门要抓住机遇,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一要争取较高比例的项目投资政策补助。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水利、民政、教育、卫生、国土等部门,要突出部门、行业特点,结合灾情,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二要在就业、劳动保障、扶贫政策等方面争取更多的倾斜支持。要把受灾和国企改革的劳动保障统筹考虑,争取省上在农村低保、农村职业培训(教育)、城镇养老保险的政策范围宽一些,得到帮助的人员数量多一些,资金规模大一些。三要对未纳入国家除险加固规划的因灾受损水库和重灾区的其它水利设施,以及整村迁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积极汇报衔接,争取资金支持。
(四)加大工作的落实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落实好中、省、市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自觉服从恢复重建的大局,立足自身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作联动的工作合力。市县相关部门要对中省已经明确的政策措施,积极汇报衔接,及时落实好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对尚未明确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了解工作动态,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主动做好相关工作。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扎实有效地推进恢复重建工作,让受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对工作中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或把关不严,影响恢复重建工作的,市政府将相关责任追究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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