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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健全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动植物疫情、植物病虫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意外辐射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自动预警监控体系。

  --建立和完善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防控手段,加强人口密集场所、群体性事件和金融突发事件等信息监测报告系统建设。

  3.加强预警系统建设

  --建立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尽快建成气象、水利、民政、林业、农业、国土资源、卫生、交通、环保等涉灾部门应急指挥和应急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和发布功能。

  --建立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间的信息传输通道,完善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重点加强偏远高风险地区广播、电视、警报器、宣传车、手机短信等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加强与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合作,实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现场实况、灾难救助、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等信息的实时报道。

  --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评估、预测和综合预警系统。整合各类社会安全事件情报信息,建立情报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健全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预警系统。

  4.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

  --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高压输变电工程、高速公路、大型桥梁和遂道、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要建立完善的实时监测监控系统,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对关键基础设施进行风险分析、脆弱性评估、分级管理,落实保护措施。开展重大关键基础设施因地震、地质灾害和人为破坏等紧急处置试点。

  (二)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

  加强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重点建设市、县区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实现应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健全信息、指挥调度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协调体系,提升综合应急指挥能力。

  1.推进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建设市、县区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实现省政府与市级、市级与县区及同级主要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满足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与发布、指挥协调、综合研判、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

  --201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区应急平台的应急指挥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建设,初步完成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市、县区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汉中市区应急联动系统建设,按照“信息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逐步推进公安、医疗急救、市政抢险等应急接警服务平台的整合。

  2.完善部门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

  --依托各部门现有信息系统和指挥系统,适当增加投入,拓展功能,实现应急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应急指挥决策支持、指挥指令的上传与下达,并与政府的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充分发挥公安、民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卫生、交通、气象、林业等部门应急信息及指挥系统的功能,加强信息共享。依托民政、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灾害应急救助信息与指挥系统,加快地震灾害应急联动协同系统建设,形成完整的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

  --依托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建设市、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加强林火信息传输处理系统建设,逐步健全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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