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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汉政发〔2008〕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提高应对各种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需要,是实现应急资源有机整合与优化配置的有力措施,对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依据《规划》抓紧编制本县区、本部门“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主动向省政府有关厅局汇报衔接,积极争取支持。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确保《规划》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汉中市“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为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事故和灾害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工作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2004年以来,审时度势,作出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加大了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力度,全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市级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4个专项应急预案、78个部门应急预案。10县1区全部完成了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编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505个。基层企事业单位编制应急预案4096件。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已基本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二是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市政府成立了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于2008年1月正式成立运行;在市级相关部门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了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建立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市民政局、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都成立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11县区均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有6县区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他县的组建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三是应急队伍初具规模。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抗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医疗救护、动物疫情处置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现有各类骨干、专业应急人员6860人,企事业单位辅助应急人员1.2万人。

  四是物资保障能力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市政府重点加强了抗洪抢险、消防特勤、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公安出警、医疗救护等应急队伍装备。为消防队伍重点配置了抢险救援、灭火执勤等设备,提高了公安消防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投入4990万元,加强了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了森林防火建设资金投入,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初具规模。投资1200万元,建设公安监控系统,装备公安指挥中心,提高了侦查能力和手段。投入280万元购置了救灾车辆,新建了市级和4个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立市区防汛物资定点仓库和近80个代储仓库,现储备防汛物资近20个品种价值500万元。救灾、防汛等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初步形成,物资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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