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视频会议精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粤建安函[2008]438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11月28日召开的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视频会议精神,坚决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增强抓好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进入第四季度以来,我国部分省市先后发生了多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重大事故,为此,国务院安委办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短短的15天内接连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指出,这些事故的发生,说明一些地方的有关部门和企业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对严峻形势的认识还不深刻,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还不够紧。随着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和新增投资的到位,工程建设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施工安全形势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对此,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用铁的手腕抓安全生产,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专项行动,不断巩固安全隐患整治成果。
二、立即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并结合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第四季度施工安全大检查的要求,迅速开展对大型公共建筑、轨道交通、市政桥梁、保障性住房等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是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勘察设计精度是否满足施工作业要求;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和验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建筑起重机械是否严格执行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维修保养和检测等有关规定;从业人员是否接受了充分的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地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可能危及行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隐患,必须坚决停工。我们将按照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第四季度施工安全大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组织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