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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陕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


  二、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

  第二轮修志工作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方方面面,内容多、范围广、时间紧、要求高。《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规划》(陕办发〔2006〕27号)已明确将续修志任务下达给市县区政府,市委、市政府也对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201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志书编纂任务。对此,县区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二轮修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领导力量、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预算上给予倾斜和落实。

  (一)积极开展试点。承担省市第二轮修志试点工作的南郑县、勉县由于受到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因素影响,试点工作进度不一。市地方志办要加强对试点县的工作指导,帮助其解决业务工作和史料编纂中存在的问题。试点县要克服困难,总结经验,细化目标任务,加快工作进度,发挥好“以点带面”的试点作用,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完成二轮修志任务。

  (二)作好二轮修志启动工作。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首轮志书下限即将满20年的县区要作好准备,尽早启动。镇巴县、西乡县要按照本县续修志方案,抓紧落实,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年度任务,力争早日启动。汉台区、城固县、洋县、略阳县、宁强县、留坝县、佛坪县、开发区要在继续做好综合年鉴编纂的基础上,积累资料,制定完善《方案》、《篇目》,培训编纂人员,积极做好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三)深入调研督查。市地方志办公室要深入县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县区修志工作情况。市地方志办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县区修志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地方志人才库。建设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修志队伍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重要保证。市地方志办公室要根据修志工作的需要,建立汉中市地方志工作人才库,储备人力资源,为做好我市二轮修志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五)提高志书质量。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和价值所在。地方志是地方政治、经济、社会、历史、人文的总体反映,不仅当前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可以传诸后世。修志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地方志编纂、审查、验收制度,确保地方志的质量。在出版志书时一并制作光盘或电子文档,力求出名志、出佳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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