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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2008年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新生将陆续入学,为切实作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这些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08年是全面实施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关键一年。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保证我省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维护教育系统乃至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措施。各市、县、各学校要从资助工作的全局出发,从民生问题的大局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学生资助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新资助政策体系的要求,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足额落实应分担的资助经费,及时拨付资助资金,完善支付制度,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位。各高等学校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公平、公正、客观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要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要积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或顶岗实习,并切实加强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继续认真作好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其他各项资助工作;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使“绿色通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在我省高校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仍是资助的主渠道。各高等学校要按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贷款发放工作,确保应贷尽贷;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以风险防范为核心强化贷款管理,尤其是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管理。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形式,目前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进展顺利,基本做到了应贷尽贷,暂不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考往外省高校的学生可到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各市、县教育部门要加大对这部分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他们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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