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三无”船舶和超载船舶整治活动。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继续在南昌、吴城、星子和鄱阳湖减载货场打击“三无”运输船舶和整治超载船舶。同时加大源头打击力度,与水利、公安联合对采砂船实行旁站式管理,从源头上打击“三无”运输船舶和杜绝船舶超载运输。
五是开展通航秩序整治活动。联合公安、水利部门对可采区的通航秩序进行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乱采、乱挖、非法占道经营的施工作业行为,打击在主航道故意设置障碍导致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继而对过往船舶进行恶意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确保航道畅通,创造和谐平安通航环境。
六是加大对涉航桥梁桥区引航标志和其他助航标志的检查力度。在原有基础上,对已建、在建、拟建的所有涉航桥梁桥区引航标志进行全面普查,对未设桥区引航标志或未将引航标志列入施工计划的单位,要尽快督促其整改到位。
各级航道部门要加大道政执法力度,加大巡航频率,检查所有助航标志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对已损坏或丢失或移位的助航标志要立即进行维修、更新和复位,确保助航标志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五)提高保障能力
加强港航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及时做好对国家出台相关水运法律法规的宣贯和落实工作,加快制定我省行业现有法规的配套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建设。同时,积极清理本部门与本单位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法律要求、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不符合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的,及时修订或废止。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全省水运企业、船舶和船员等行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港航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全省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按照部要求,加快开发我省共享数据接口和数据字典,实现相关信息共享。加快开发全省统一规范的水运规费征收系统,2008年开展前期工作、方案论证、工程可行性报告,2009年完成项目立项、软件开发、开展试点工作,2010年推广应用、规范收费行为。
加强管理人才培养。建立完善的管理人才队伍招聘、培训、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2008年完成专项工作培训、港口普查专项培训任务,2009年-2010年分别举办一期危险货物岸上人员培训和运(港)管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坚持港航安全管理工作例会制度。通过例会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季度港航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2009年召开三次港航安全管理工作例会。建立港口生产安全检查制度,2009年组织一次全省港口装卸作业场所安全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检查活动,确保港口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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