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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七、评奖纪律
  1、所有参与评奖的同志要坚持评奖的指导思想和评选标准,秉公评选,不循私情,保守评审秘密。
  2、坚持回避原则,凡已申报作品的作者不得担任本届评奖专业评审组评委、终评评委。
  3、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章办事,不得干预评审。
  4、评审期间,不得接待与评审工作无关人员的来访。
  5、违反上述纪律者,取消专业评审组成员、终评评委、工作人员资格,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表彰和奖励
  1、对获得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获奖者的获奖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任用、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办公室
2008年12月29日   

  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集体类)

申报单位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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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人员

 

规模(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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