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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河南省第五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1、根据《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当前文学艺术发展的实际情况,本届评奖获奖作品的总量定为120项,分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2、对本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组织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省直有关单位、省辖市委宣传部,授予“组织工作奖”。
  3、本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继续设青年鼓励奖。
  六、评奖程序
  评奖工作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1、初评阶段。由省委宣传部聘任有关人员,组成7个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要结合本组所涉及的艺术门类的情况,确定本专业组的评选办法,开展初评工作。各专业评审组成员在认真审读作品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审读意见。然后,召开评审小组工作会议,交流看法,统一认识,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在获得评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的作品中按得票多少为序,按比例要求,选出送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简称评委会)审评的作品。对选送的作品,各专业评审组评委要写出简洁、准确、客观的评语,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
  2、终评阶段。由省委宣传部委托评委会进行。各位评委在认真审读作品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审读意见。然后,召开评委会工作会议,分门别类地讨论作品,交流看法,统一认识,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决定获奖作品。投票表决时,参加投票的评委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获奖作品的得票数不得少于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对获奖作品,评委会按得票多少为序,给每件(个)获奖作品写出书面评语,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
  3、评奖办公室在评奖期间,分阶段写出初评报告、终评报告,报省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审定。
  4、关于青年鼓励奖的评选。此项奖旨在奖励那些年龄在35岁以下、德才兼备,在文学艺术上做出突出成绩并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文艺人才。按照这个要求,各专业评审组经过充分酝酿、慎重研究,以每个门类3名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名单、填写情况介绍并推荐给省评奖委员会,省评奖委员会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在专业评审组推荐的候选人范围内,经过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选出14名候选人员,报部长办公会研究,再从中按比例选出有培养前途的人员,通过包装、送外地学习等进行重点培养。
  5、本次评奖的时间安排是:2009年4月28日前召开评奖委员会工作会议,议定具体事宜;5月中旬进行初评;5月下旬进行终评。
  6、待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评奖办公室把拟定获奖的作品在省会主要媒体和大河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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