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凡获得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作品不再重复申报。
三、评奖要求
1、本届评奖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参评作品要符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结合的“精品”要求,力争达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
2、要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参评作品要按照“三贴近”的要求,力争达到内涵丰富、形象生动,情感真挚,打动人心,为群众喜闻乐见。
3、要体现市场和效益意识。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充分重视文艺作品的经济效益,把票房、收视率、发行量、市场前景等作为评奖的一个重要依据。
4、要体现时代主题和中原风貌。参评作品要紧扣时代主题,艺术地展示改革开放中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和中原地域文化特色,在表现形式上丰富多彩。
四、参评作品的申报办法
1、集体创作的作品由组织制作单位负责申报;二人以上创作的作品应在征得所有作者同意的前提下由一人申报;版权属个人的作品由个人申报。申报作品的数量为每种艺术门类每人限报一件,可同时兼报其它艺术门类的作品一件。
2、参评作品申报材料包括:①表演艺术、广播、影视类报送10套录像带(VCD、DVD光盘、录音带);同时提供文字脚本10份;造型艺术类应尽可能报送作品原件并同时报送复制件两份(如照片);如报送原件确有困难,复制件应准确全面反映原件的真实面貌。②图书、文学作品的样书10本(套)。③作品申报表一式十份。申报表由评奖办公室统一印制,可以复制。④各省辖市委宣传部、各申报单位要填写《申报作品一览表》一式两份。
3、申报时间: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地点:各省辖市的作品由市委宣传部组织申报,有关高校、省直、省管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省辖市委宣传部申报;在省会的省直高校向郑州市委宣传部申报,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文联、省新闻出版局、中原出版集团等单位按系统申报。其它省直机关、在郑州的省管事业、企业单位奖作品报送省文联220房间,联系电话:63934916,联系人:邵艳艳。驻豫部队的作品报送省军区宣传处,联系电话:63070267,联系人:胡凯。评奖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联系电话:65902365,65902741;联系人:李玉中 张村。
五、奖项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