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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政府关于落实关键举措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4、推进农业品牌化。大力推进农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重点扶持现代农业园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按标准化组织生产。支持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鼓励开展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和商标注册,实施品牌经营。对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国家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5、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协会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过渡,支持其开展标准化生产、仓储运销、资金互助和技术服务,建立健全新型农民组织体系,以优势农产品营销为重点,积极培育以帮销、促销为主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引导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共同发展规模经济和特色经济,为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组织载体,使其更好地联系农民、组织农民、服务农民。对农村经纪人、合作经济组织,3年内免收工商登记费。到2012年,全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00个,社员达到6万户以上。
  6、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积极组织实施农村人才振兴计划和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一大批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落实良种繁育补贴政策,加快品种改良步伐。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等工程,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速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7、开发乡村特色旅游。依托我市文物古迹、民俗文化、自然风光和乡村特色,精心编制发展建设规划,深度开发民间工艺品和乡村旅游资源,建设40个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各级要帮助解决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薄弱、创办资金不足和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等问题,消除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培育农民增收新亮点。
  二、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大力发展劳务经济
  8、强化培训力度。大力实施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为主要内容的“人人技能工程”,鼓励支持城乡新生劳动力参加中长期的全日制职业技术培训,并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按照“人人技能工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30-45周岁年龄较大、未参加过职业培训的外出务工人员,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短期引导性免费培训。培训时间超过40个课时,并实现转移就业的,对培训机构由财政部门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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