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发〔2008〕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艰巨,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隐患依然存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监管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水平亟待提高。近期全国发生的“三鹿牌”及其他婴幼儿问题奶粉事件也给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各县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抓好各项监管工作,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1、各级政府要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各县区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的监管工作。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县区政府和财政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要逐步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设备,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促进食品安全工作整体上水平。
2、分工负责,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农业、水利、商务、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民族事务、教育、粮食、盐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环节和品种监管。要建立权责明确、务实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执法机制,认真落实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协调,做到资源共享、配合密切、协同工作。要加强本部门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执法严格、公平公正、保障有力。
3、切实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督促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人员培训教育,建立完善企业诚信档案,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