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发〔2008〕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冬春季节是火灾的高发期。为了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年火灾形势稳定,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市持续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奥运安全保卫战役、“千人万家”突击行动和围剿火灾隐患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整改和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1-10月份,全市火灾起数和财产损失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5.6%和17.5%,无人员伤亡,未发生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恶性火灾事故。但客观地看,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火灾形势不容乐观。1-10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935起,受灾275户,直接财产损失424万元。农村火灾、居民火灾明显抬头,83%以上的火灾发生在非重点单位、农村和居民家庭。二是火灾隐患仍普遍存在。公共建筑密集、消防车道狭窄无法通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擅自采用易燃材料装修、擅自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老隐患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新的火灾隐患又接踵而来。三是消防基础薄弱。主要表现为“四偏低”、“三薄弱”。“四偏低”即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程度、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偏低。“三薄弱”即覆盖城乡的专业消防力量、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薄弱,不能适应灭火救援的需要。市区应建消火栓537个,实有418个,完好278个,损坏无法使用140个;全市各乡镇基本上没有专业消防队;4个县没有公安消防队,千阳、陇县虽然建起了地方专业队伍,但扑救火灾水平仍相当低;市区公安消防队站需补建4个,装备水平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四是冬季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易发。冬季风干物燥,单位、家庭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持续增加,发生火灾的几率大幅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甚至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加之临近年末,节日多、庆典和娱乐活动多,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人流大增,更加大了火灾危险性和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