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要迅速传达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准备,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具体。
(二)具体行动阶段(2008年11月16日至2009年10月31日)
具体行动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在今年年底前,各县区要通过开展“四个走进”活动,确保完成整个专项行动任务40%以上的阶段性目标,并保证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医疗卫生单位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社区乡镇群众送检的生活用计量器具100%进行免费计量检测。第二步是在总结2008年专项行动经验的基础上,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前,集中力量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四个走进”活动,确保在辖区范围内的所有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眼镜店及社区乡镇实现“四个百分百”的总体目标。
(三)检查及报送总结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县区要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总结报告。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此次专项行动既是一次对近年来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成果的检阅,也是推进计量惠民、强化计量服务意识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各县区要从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并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特别要对《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小常识和相关的计量法律法规编成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走进市场、医院、眼镜店和社区乡镇,免费向群众发放。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积极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对民生计量的关注度,营造关注民生计量、重视民生计量的良好氛围。
(三)自我承诺,保障诚信
在专项行动中,各县区要积极倡导集贸市场和眼镜店进行自我承诺,通过发表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在此基础上,可将符合规定的集贸市场和眼镜店纳入“诚信计量红名单”,向社会公告,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法律规范和道德约束,为广大群众树立一批诚信计量、公平交易的集贸市场和眼镜店,率先在集贸市场和眼镜店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计量环境,促进全社会计量环境的改善和提高。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