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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健康计量进医院
  一是要对医疗卫生单位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要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单位为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患者投诉的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建立并完善医用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制度、医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及医用计量器具日常维护、报废、更新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计量活动。对县以下条件相对较差的医疗卫生单位,各县区要引导和帮助其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量器具档案,完善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
  (三)光明计量进镜店
  一是各县区要对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计量监督检查。二是要建立健全眼镜店“配、验、检、保、监”长效计量监管机制。“配”是指眼镜店开业,必须配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计量器具;“验”是指眼镜店进、出货(如: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等)必须经计量检测合格,具有可追溯的检测报告;“检”是指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必须依法经计量检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保”是指眼镜店要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监”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对眼镜店日常计量监督检查。三是各县区可在眼镜店试点推行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明示制度。对眼镜店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符合计量法规要求的,可在眼镜店明显部位统一加贴“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证书”,并注明计量器具名称、有效期等相关信息,告知消费者放心配镜并加强监督。“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证书”格式,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制定。
  (四)服务计量进社区乡镇
  要切实做好送计量进社区乡镇,送知识进社区乡镇,送服务进社区乡镇工作。一是向社区乡镇群众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计量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向社区乡镇群众普及计量科学知识,讲解民用四表的计量法制要求、衡器的使用和防作弊知识、血压计的使用知识等,使广大群众掌握计量器具的基本常识。三是为社区乡镇群众免费开展血压计、人体秤等家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免费开展眼镜的计量检测等服务。四是对社区乡镇群众投诉和举报的计量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今年10月中旬开始,2009年12月31日结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8年10月中旬至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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