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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08〕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宝鸡市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冰雪、浓雾、暴雨等恶劣天气等方面能力,最大限度维护恶劣天气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关爱生命,以人为本,快速处置,安全畅通”为工作原则,坚持以“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有效预警,统一指挥,积极应对,保障安全”的恶劣天气应急工作机制为基础,最大限度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面积严重交通堵塞发生,切实保障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成立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上官吉庆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金任副组长,市公安局、交通局、城建局、气象局、民政局、卫生局、广电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金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张安新、交警支队支队长宋继伟、市交通局副局长罗克让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等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工作预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在市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分工负责和协同配合原则: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协同作战。
  3、快速反应和资源共享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提前预警,快速反应,快速处置,保持高效、通畅的沟通渠道,做到信息和物力等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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