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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1、各县(区)政府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隐患开展集中检查整治。
  2、市政府组织专项督导组深入各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查。
  (三)针对突出问题公开查处阶段(从12月15日至31日)。
  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整改、向社会公开承诺及公安消防机构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问题依然突出,隐患久拖不改的场所,市、县两级进行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并视情报请各级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其中,对于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要严格检查,严格督促,从严防范,慎重处理,努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平稳和社会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市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艰巨,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和更高更严要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一旦监管疏漏、主体职责缺失,极易发生恶性火灾事故,严重影响全市火灾形势稳定。为此,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吸取深圳“9?20”火灾事故教训,真正把消防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公共娱乐场所失控漏管,采取过硬措施,全面围剿火灾隐患,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执法,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各县(区)政府要在前一阶段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集中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务必做到“六个必查”,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责令立即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务必做到“六个一律”,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对拒不整改和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要坚决依法拘留违法人员。同时,在适用法律上,要切实用足用好我市创设的针对重点场所、重点隐患的刚性执法机制,对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实行“三停五罚”顶格查处,毫不留情坚决打击和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确保将各类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三)全面发动,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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