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确保灾区群众和生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府办发〔2008〕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经历了低温雨雪冰冻、“5·12”汶川特大地震和特大暴雨等严重自然灾害,全市9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同时,临近年末,贫困地区部分群众基本生活困难,御寒物资匮乏,面临严峻的过冬形势。为确保灾区群众和生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灾区群众和生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事关灾区群众和生活困难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恢复重建能否顺利进行,是当前各级政府紧迫而重要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时刻把灾区群众冷暖挂在心上,切实把确保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努力把预防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行政区域内受灾群众和生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落实。各级民政、财政、交通、规划和建设、房管、监察、审计、应急救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摸排情况,核准需求数量
摸清核准御寒物资需求情况是做好确保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前提。各县(市、区)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再次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村组摸清情况,核准需求。做到对象准确,不重不漏;需求实在,数量种类明确。把震灾遇难者家庭、重伤重残家庭、居住在临时过渡房家庭、低保家庭、五保对象、农村特困家庭作为工作重点。摸排工作要走访到户,掌握到人。严格救灾物资发放程序,公开透明确定救助对象,建立需救助台账,严禁虚报、瞒报、谎报。
三、进一步抓好物资筹集,落实防寒措施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御寒需求实际,按照自筹为主、上级援助的原则,落实物资筹集计划。抓紧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广泛发动党员和干部群众踊跃捐赠御寒衣被。各县(市、区)募集到的物资和资金原则上在县(市、区)内调剂安排使用。筹集御寒物资不足需求的,要抓紧采购一批,确保救助对象户均有2-3床棉被,每人有1套冬装。加快御寒物资的筹集、调运和分发,确保在11月底前将御寒物资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同时,要加快农村地震灾后永久性住房和地震灾后城镇毁损住房重建步伐,力争在严冬来临前有更多的住房建成,抓紧对临时过渡房进行保暖防寒改造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