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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全区卫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3、加强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各地注重抓好项目的执行和监督,如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巴州轮台县等地对每个项目建立了台账,实行定期报告和监督制度,对进度缓慢、问题突出的项目及时采取各种办法进行纠正并重点督办。各地的建设项目基本做到了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竣工验收,不得批复工程决算,促进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高度重视卫生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都按要求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4、坚持教育,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在部署安排项目工作的同时,都能提出廉政勤政的要求,平时注重进行教育提示,增强项目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尤其是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以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深化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人员项目资金“高压线”意识进一步增强,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

  通过开展项目工作,各地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医疗卫生工作者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充分体现出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和爱护。

  二、卫生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卫生项目资金不足,与工作任务的完成不够协调。

  一是《自治区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较慢,资金到位时间滞后,大量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影响了项目进度。二是《自治区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中督导检查工作任务繁重,但项目工作经费难以落实,影响了对项目的督导检查。三是部分地区因为财政困难,政府的配套资金不能到位,影响了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国际合作项目在实施的最后阶段,有的地、县将项目单位垫付的提款报账回补资金扣留,用于返还贷款,致使项目无法正常运行。

  (二)卫生项目管理人员不稳定,素质有待提高。

  一是个别地区卫生局未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项目领导机构,存在项目无具体人员负责的现象。二是负责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调整频繁,影响项目的运行。三是项目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悉,管理不到位。有个别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厅的安排,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自查后,项目工作人员仍未能掌握所辖区县实施项目的名称、投入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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