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淄卫字[2008]315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程序〉的通知》(鲁卫医发[2008]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淄博市护士执业注册办理程序》,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县卫生局及医疗卫生机构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电话:0533-2774888。
附件1:淄博市护士执业注册办理程序
2、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程序(略)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
淄博市护士执业注册办理程序
为加强和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依照国务院《
护士条例》、卫生部《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程序》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理程序。
一、申请执业注册
(一)受理范围
拟受聘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符合《护士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办理程序:市卫生局医政科受理,审查申请材料,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报省卫生厅审核盖章,核发《护士执业证书》。
(三)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报省卫生厅审核盖章。
(四)申请执业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