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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三、零星树木补偿标准
  单位:元/株

种类

圆径(厘米)离地面一米处量取

补偿金额

备注

一般树木

10以下(不含10)

2

1、树高1米以下每棵补偿1元。

2、花木指木本花,草本花不予补偿。

10-20

5

20-30

8

30-40

15

40以上

20

果树

10以下(不含10)

5

每棵占地不足2平方米,按2平方米一棵计补

10-20

10

20-30

20

30-40

30

40-50

40

50以上

50

观赏树木

1、名贵观赏树木按园林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条件认定。

2、一般应予移植,并支付移植费用;无法移植的,价格由园林部门认定。



  四、桥梁、沟渠等附着物补偿标准

项目

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水泥桥

800元/平方米

按桥面面积计算

砖桥

500元/平方米

按桥面面积计算

简易水泥板桥

300元/平方米

按桥面面积计算

水泥渠

50元/平方米

标准垃圾池

600元/个

农田小型灌溉涵闸

300元/立方米

含基础工程

片石护坡

100元/立方米

含基础工程

水泥下水道

5-10元/米

下水涵管

直径0.23米

20元/米

直径0.6米

60元/米

直径0.7米

70元/米

直径0.8米

80元/米

直径1米

100元/米

动力电增容

(含变压器)

根据发票额×70%折旧补偿

配电柜

按现行行业标准×70%折旧补偿

农用三相四线

元/档

3000

含杆、线

照明线路

元/档

800

含杆、线

水增容

根据发票额补偿

钢架大棚(含膜)

元/亩

4000

竹架大棚(含膜)

元/亩

2000

喷灌设施

自动

元/亩

8000

含被征蔬菜地范围内的喷灌设备和辅助设施

涵灌

元/亩

4000

围墙

砖砌

元/平方米

45

石砌

元/平方米

20

土夯

元/平方米

10

室外水泥地坪

元/平方米

25

水井

机井

元/口

1000

井深10米以上,每超1米加价10%

手工

元/口

600

土灶

元/口

300

水泥路面

元/平方米

40

沥青路面

元/平方米

30

碎石路面

元/平方米

15

粪坑

砖石

元/立方米

40

土坑

元/立方米

10

铸铁自来水管

寸/米·元

按现行业标准70%折旧补偿

镀锌自来水管

寸/米·元

按现行业标准70%折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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