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肥市先进监理企业申报表;
2、安徽省监理企业业绩信用登记手册;
3、近两年工程监理业绩一览表
4、近两年两项代表公司典型业绩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工程监理合同;
(2)工程监理机构组织和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文件;
(3)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有多项单位工程的工程项目,提供最有代表性的一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5) 反映工程概况的彩色照片不少于4张,其中反映竣工后工程全貌1至2张。
5、企业近三年来获取的主要奖励和荣誉称号的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
第九条 申报优秀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
(2)人员信用手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聘任文件复印件;
(3)近三年获得省、部级或市级优质工程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除申报表外,其他书面资料均可提供复印件并按照A4规格整理成册,软封面装订。
第四章 评审
第十条 所申报的材料需经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监理分会对原件进行复核后,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复核章及签字。
第十一条 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监理分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合肥建设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协会行文表彰。
第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由协会领导和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专家评委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9人。
第十三条 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章 奖罚
第十四条 获得《合肥市先进监理企业》、《合肥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荣誉的企业及个人享有以下待遇:
1、优先推荐申报安徽省先进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2、享有市级行业类表彰的同等效力和待遇;
3、项目业主、外来投资商向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监理分会征询监理企业时,予以优先推介;
4、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例如组织赴外学习考察、参观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