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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凉山州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凉山州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8〕277号)


西昌、会理、盐源、甘洛、越西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127号)文件要求,为搞好我州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经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凉山州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
  杨文泉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
  王 迅 州政府副秘书长
  马进才 州经委主任
  成 员:
  刘 锋 州发改委副主任
  刘 华 州经委副主任
  高为民 州财政局副局长
  徐 辉 州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全光旭 州地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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