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实施意见
(建安函〔2008〕779号)
各市建委:
为了增强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建办人函〔2008〕601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有效措施之一。各地要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举措,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到位。建筑施工企业是这次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管理,按照《
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并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资金。
二、安全培训活动于2008年11月份集中开展,具体开展培训时间由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确定。每年给农民工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小时。
三、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四、农民工培训活动由工程项目承包企业负责,工程项目部具体负责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要积极配合总承包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建设单位也要通过不同途径对此次活动给予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