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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意见

  坚持协调发展,优化农业结构。发挥资源优势,面向市场,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饲则饲,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
  坚持创新发展,提高种粮效益。加快土地流转,培育种粮大户,发展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和多种形式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衔接产销,推进加工转化增值。
  坚持多轮驱动,促进粮食发展。通过政策调动、产业带动、订单联动、投资推动、科技驱动、服务拉动、市场牵动等多种形式,调动和保护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三)目标任务。
  重点建设马铃薯、水稻、玉米和荞麦四大优势作物主产区,到2015年,全州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50万亩左右,总产225万吨以上,其中主要作物马铃薯、水稻、玉米、荞麦、麦类面积稳定在68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粮食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优势粮食产业带初步形成。各级粮食储备保持在2.48亿斤以上。
  按照上述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到2015年实现粮食主要作物产量和加工迈上新台阶。水稻面积稳定在110万亩,单产达到473公斤,总产52万吨以上;建成马铃薯面积200万亩、单产达到350公斤(五折一原粮,下同)、年生产能力70万吨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马铃薯标准化生产基地;玉米面积稳定在150万亩以上,单产达到350公斤,总产53万吨以上;建成荞麦面积100万亩,春、夏、秋平均单产达到110公斤以上,年生产能力11万吨以上的全国重要的战略性的荞麦产业开发基地;大(小)麦面积达到120万亩,麦类单产250公斤,总产30万吨;豆类种植面积67万亩(豌豆24万亩、胡豆18万亩、大豆10万亩,杂豆15万亩),单产120公斤,总产9万吨以上;依托粮食加工龙头企业,水稻精深加工率达到30%,马铃薯加工营销率达50%以上,荞麦精深加工率达50%以上。
  三、加强耕地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
  (一)确保耕地质量。
  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耕地红线负全责。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狠抓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规模,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全州基本农田保有量稳定在620万亩以上。
  (二)提升耕地质量。
  在巩固提高现有高产稳产田土的基础上,通过实施现代烟草农业“一基四化”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水土保持、土地整理、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每年改造中低产田土10万亩,并通过工程措施与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节水栽培等农艺措施相结合,耕地质量提高一个等级。加强耕地质量监测,防治农田污染,防止水土退化,建立和完善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力争到2015年全州高标准粮田达到24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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