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职工权益,企业在编制工资总额预算过程中,应积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与本企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工资总额预算。
五、预算申报的材料
预算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天津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审核表》(格式见附件1)或《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本部工资总额预算审核表》(格式见附件2),预算编制的文字说明材料,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的证明材料,上年财务决算等。
六、预算的审核确认
建立工资总额预算分级审核确认制度,有效调控行业、企业之间职工收入水平差距,促进收入分配相对公平。所有预算编制单位编制的工资总额预算,均要按出资关系报其控股集团公司或市国资委审核确认。
各集团公司要坚持收入分配的总原则,全面考虑企业利润目标,行业收入水平,一线职工增资等情况,对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予以审核。其中,企业上年平均工资在社平工资两倍以内的,由集团公司自行审核确认;高于社平工资两倍的,由集团公司初审同意后,于每年六月底以前报市国资委审核确认。
七、集团公司本部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独立核算的集团公司本部,要按本办法单独编制集团公司本部工资总额预算。编制预算时既要统筹考虑全集团总体经济效益状况、职工收入水平和资金来源,也要重点考虑如何充分发挥集团公司本部职工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等因素,合理安排本年工资增幅。
集团公司应将本部的工资总额预算,于每年六月底以前报市国资委审核确认。
八、预算执行的监督与检查
各企业要对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我监督机制。对于预算执行结果与确认的预算数额出入较大的,要主动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措施,逐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同时要将情况及时报预算审核单位备案。
各集团公司要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既要监督企业有无预算超支情况,也要监督企业是否有故意减少职工应得劳动报酬的行为。对于未做工资总额预算,未申报工资总额预算和工资管理混乱等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于超预算随意发放工资,造成国有资产变相流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列入监事会检查的内容。年终市国资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也可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九、工资总额的列支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