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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滨州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2.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强化自主创新建设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体系的意见》要求,组织实施“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数字媒体、制造业信息化、农业信息化、数字社区、信息化远程医疗、数字旅游”八大科技示范服务,培育一批科技服务业龙头企业;
  3.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社会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4.大力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比重,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5.承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科技服务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科技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科技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科技服务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科技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
  五、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孙承志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信息产业局。联系科室:信息化推进科。
  3.组成部门(10个):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办公室、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国税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
  2.加快推进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动农业、制造业和研发设计、中介服务等领域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应用;
  3.大力推进信息服务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发展,促进信息技术服务向高端领域发展,推进传统工业企业向现代制造企业的转变;
  4.积极促进重点信息科技服务企业发展,推动重点软件产业基地园区建设与发展;
  5.承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信息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信息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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