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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滨州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1.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引导物流业健康有序发展;
  2.及时分析和全面把握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协调落实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研究指导物流业发展布局、结构和环境等问题,积极培育物流业龙头企业,推进物流企业集团化发展;
  4.组织实施物流标准化、物流统计制度、物流分类与评价等工作,加快物流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5.承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加快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现代物流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现代物流规范落实、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物流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物流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
  二、商贸流通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商贸流通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孙承志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服务业办公室。联系科室:市场与流通科。
  3.组成部门(13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统计局、市商会、市物资协会、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落实《滨州市市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2.及时分析和全面把握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督促协调落实政策,创优环境,解决影响发展的难点和问题,推进商贸流通企业集约化、集团化发展;
  4.加快商贸流通业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为重点的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做强做大;
  5.承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商贸流通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商贸流通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商贸流通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及商业网点布局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商贸流通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商贸流通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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