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职责,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建设
发改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建设、财政、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现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招标投标的监管,加强对相关领域招标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执法的合力。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政府综合协调机制,建立综合管理和协调体系。由市发改委牵头,建立市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协调机制,负责研究本市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重要事项,沟通协调有关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招标投标联合执法检查和联合调查。具体工作规则由市发改委负责制定。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会议,集中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全市招标投标监管政令的畅通,维护全市工程建设市场的公开、透明。
三、加强招标投标平台建设,组建滨州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统一规范管理,加强源头治腐,提高办事效率,按照“一个中心,多项功能,统一管理,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交易市场”的思路,建立滨州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由市发改委指导、协调和监督,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平台。市重大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运作。各行业中无经编委批准成立和通过省有关部门认证的交易中心的,凡符合《滨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的,均应纳入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运作(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招标的除外),实行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依法招标投标,集中加强监督。
市发改部门负责设置“滨州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集中发布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重要规定和监督执法信息,发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公告、中标等信息,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为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当事人监督提供全面、可靠、方便的信息平台。其他行政监督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利用网站等媒介,依法公开信息,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送“滨州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
四、建立山东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滨州分库
建立全市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实现全市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为各行业、各领域提供质量较高、数量充足、客观公正的评标专家资源,进一步规范评标活动。市发改委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滨州市评标专家名单,配合省发改委建立全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滨州分库,并积极创造条件与全省专家库联网,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评标专家库。
各类招标项目所需的评标专家,均可从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其中国家和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和中央投资项目必须从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